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_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的原文

tamoadmin 成语出处 2024-06-12 0
  1. 请各位帮我评价一个在三国以前的历史人物,要非常好!谢谢各位了!
  2. 矫枉过直的解释
  3. 请问光武大帝刘秀在河北逃难的时候曾经疯过两年吗。我好像听说过,但在历史资料里怎么看不见到吗。
  4. 东汉的中央官制?
  5. 为什么会出现”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6. 东汉中后期为何会外戚和宦官专权?

刘秀平定各地割据势力,统一全国以后,为了进一步巩固东汉***,首先做的一件事,便是削夺功臣之兵权。据《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古代雕像“光武自陇蜀平后,非警急,未尝复言军旅。皇太子尝问攻战之事,帝曰:‘昔卫灵公问陈,孔子不对,此非尔所及。’”建武十三年夏四月,“大司马吴汉自蜀还京师,于是大飨将士,班劳策勋。功臣增邑更封,凡三百六十五人……罢左右将军官。”耿弁、邓禹、贾复等皆相继交出兵权,以特进奉朝请。不仅如此,刘秀还不使功臣参与朝政,而以优厚的封土食邑,使功臣们“以列侯就第”,“阖门养威重”。当时,只有极少数列侯,如高密侯邓禹、固始侯李通、胶东侯贾复,特许“与公卿参议国家大事,恩遇甚厚”。

与此同时,为了把权力集中在皇帝手中,在行政体制上,刘秀把中央***的事权,由“三公”府转移到尚书台。《后汉书·仲长统传》云:“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尚书的官职创于秦代,原是少府属吏,其任务仅仅是在殿中传达诏令。西汉武帝时,成为侍从近臣,职权渐重,因以宦官充任,故又名为中书。成帝时,又复尚书旧名。尚书职名虽然由来已久,但直至西汉之末,在中央***中,地位并不十分重要。东汉建立后,刘秀为了便于自己独揽国家大权,那些侍从其左右的尚书,就成为他最好的助手,尚书的职权,日益优重,“出纳王命,敷奏万机,盖政令之所宣,选举之所由定,罪赏之所由正”。尚书台已成为皇帝专制独裁的御用工具。

随着尚书台地位的变化,其机构也得到了发展和加强。据《后汉书·百官志》等书记载,东汉尚书台的组织为:设尚书令一人,秩千石。据应劭《汉官仪》称:“尚书令主赞奏,总典纪纲,无所不统,秩千石。若公为之,朝会下陛奏事,增秩二千石。”光武帝特诏尚书令、御史中丞、司隶校尉于朝会时均专席独坐,京师谓之“三独坐”。这表明尚书台已成为国家的法定机关,其最高长官尚书令的地位也随之而升格。尚书令下设尚书仆射一人,尚书左右丞各一人。尚书台设六曹:一日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郡事;二日吏部曹,主选举祠祀事;三日民曹,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等;日封客曹,主护驾、边疆少数民族朝贺事;五日二千石曹,主司法词讼事务;六日中都官曹,主水、火、盗贼、治安事。每曹各置尚书一人,侍郎六人,令史三人。六曹即后来六部的起源。由上可以窥见尚书台组织之庞大和职掌之广泛,实为中央***之缩影。

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_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的原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古代人物图光武帝除以尚书台为政治司令塔发号施令外,对于地方行政的控制,也很严格。汉代的地方行政机构,实行郡县(国)两级制。汉武帝设十三州刺史监郡,属于临时派遣的监察官吏,他的任务是周行郡国,刺探政情,原无固定治所。东汉承袭西汉制度,分全国为十三州部,每州设刺史一人。其首都所属之州,亦设司隶校尉,督察中央直辖区。东汉州刺史的权力,远比西汉时为大,除监察二千石官吏之外,还有选拔官吏,直接向皇帝劾奏之权,甚至参与地方行政事务的管理,而且已有一定的治所和自己的衙门。这就形成内有尚书总揽朝政,外有刺史控制地方的高度集权的局面。

不仅如此,为了防止发生叛乱,光武帝在完成解除开国功臣的兵权后,又进一步削夺地方的军权。建武六年(30),“省诸郡都尉,并职太守”,同时废除每年八月各郡国集兵演武的都试制度。按郡尉主郡兵,太守主郡政,为西汉旧制。东汉裁撤各郡国的都尉,而以太守典郡兵,是使太守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因此,东汉的太守,亦称“郡将”。翌年三月,又下诏解散地方兵,“罢轻车、骑士、材官、船士及军***吏(军中临时服役官员),令还复民伍”。在削弱地方武装的同时,又扩大禁卫军的编制,原来的正卒和戍卒,都改为由中央召募而来的职业军人担任。东汉兵制的改革,大大加强了中央职业军队的地位,也从而加强了中央***的权威。

为了稳定和巩固封建统治,光武帝即位之初,即注意减轻刑罚和整顿吏治。建武二年(26),光武下诏书说:“顷狱多冤人,用刑深刻,朕甚悯之。孔子云:‘刑罚不中,***无所措手足。’其与中二千石、诸大夫、博士、议郎议省刑法。”五年又下诏说:“久旱伤麦,秋种未下,朕甚忧之。将残吏未胜,狱多冤结,元元愁恨,感动天气乎?其令中都官、三辅、郡国出系囚,罪非犯殊死一切勿案,见徒免为庶人。务进柔良,退贪酷,各正厥事焉。”刘秀在位的三十多年里,曾多次颁诏大赦天下,举冤狱,出系囚。

光武即帝位后,在任用官吏方面,亦能做到选贤任能和奖廉斥暴。如擢王莽时密(今河南密县东南)令卓茂为太傅,名儒伏湛为大司徒。任用杜诗为南阳太守,诗“性节俭而政治清平,以诛暴立威,善于计略,省爱民役……视事七年,政化大行”。卫飒为桂阳太守,“役省劳息,古代风景画奸吏杜绝”。任延为武威太守,到官之后,查明将兵长史田绀纵容子弟,横暴乡里,任延拘捕田绀,诛杀其父子宾客五六人,自此“威行境内,吏民累息(因恐惧而呼吸急促)”。光武帝还重用不畏强权的董宣为洛阳令。时刘秀姊湖阳公主苍头白日,董宣在公主出行时,于路上驻车叩马,以刀画地,数落公主过失,命令公主家奴下车,处以***。公主向光武帝告状,董宣据理力辩,刘秀不但未加罪责,反而给了他一个“强项令”的美名,并赐钱三十万。因而史称光武时期“政在抑强扶弱,朝无威福之臣,邑无豪杰之侠。以口率计,断狱少于成、哀之间什八坷谓清矣”。

光武帝吸取西汉末年王莽篡夺***的教训,对于诸侯王和外戚的权势,也多方加以限制。如建武二十四年(48),刘秀特诏有司申明旧制“阿附蕃王法”,即继续实行西汉武帝时制定的左官律、阿党法及附益法等。规定诸侯王不得治民,王国设置的傅相,由中央直接委派,诸侯王仅保留食邑特权而已。对于外戚也特别注意控制,比如阴皇后的兄弟阴识、阴兴虽有功劳才德,也不曾委以机密要职。因此当时宗室诸王和外家亲属都比较遵奉法纪,无结党营私或对抗中央之事。

王莽时期,法令滋章,赋役繁重,刑法苛深,以致“父子流亡,夫妇离散,庐落丘墟,田畴荒秽”。刘秀登基后,面对的是经济残破、户口大减的情况,并且震慑于农民大起义的威力,实行了一系列旨在缓和社会矛盾和恢复生产的措施。首先,奴婢问题曾经是西汉末年以来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解放这部分生产力,从建武二年到十四年,光武帝曾先后九次颁布释放奴婢和禁止残害奴婢的诏令。如建武二年(26),下诏“民有嫁妻卖子欲归父母者,恣听之。敢拘执,论如罪”。四年之后,又针对王莽时期不合西汉旧法而将吏人没人为奴婢的情况,下诏一律免为庶人。建武七年(31),当时东汉王朝已经平定东部地区,又“诏吏人遭饥乱及为青、徐贼所掠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听之。敢拘制不还以卖人法从事”。此后在平定陇蜀过程中,又于建武十二年、十三年、十四年三次诏令释放益、凉二州奴婢,规定自建武八年以来被掠为奴婢“冉讼”在官者,一切免为庶人。此外,光武帝还在建武十一年(35)一连三次下令,规定“其奴婢,不得减罪”,“敢灸灼奴婢,论如律”,“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以上一系列诏令的实行,使大量奴婢摆脱了豪族地主的奴役,重新回到土地上来,成为国家直接控制的农民,这对社会生产力的恢复和封建经济的发展,无疑起了积极的作用。

古代风景图东汉初年,因统一战争还在继续进行,军费开支很大,国家用度不足,曾实行什一之税。后因实行军士屯田,军粮问题得到解决。为迅速恢复残破的社会经济,光武帝于建武六年(30),特颁诏书减轻农民负担,“其令郡国收见田租三十税一,如旧制”,即和西汉文景时期的租率相等。同年六月,他还下令各州县吏员减损到十置其一。光武帝统治后期,史称“时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书调役,务从简寡”。这多少反映东汉初期的封建赋役负担比西汉后期和战争期间有所减轻。

古代人物画像刘秀生长于民间,青年时期,颠沛流离于各地,颇知稼穑艰难,百姓疾苦,因而在即帝位后,能够以身作则,提倡节俭。史书上说他召而不谒。光武不但不怪,反赐他帛四十匹。东海王良,在王莽篡汉时,寝病不仕,教授诸生千余人。建武三年(27),征拜谏议大夫,后迁沛郡太守、太中大夫,官至大司徒司直。还有一个与光武少年同游学的会稽严光(字子陵),少有高名,刘秀称帝后,乃变名姓,隐身不见。光武帝备车遣使聘请,一连去了三次,严光才来到洛阳。光武帝亲自到他的住处相见,请他出山相助,严光谦辞。光武帝再次请他人宫,与他同床共卧,论道旧故,并任命他为谏议大夫,严光仍不肯。建武十七年,又特征召,严光又不至,年八十,终老于家。光武帝非常痛惜,下诏郡县赐给严光家属钱百万、谷千斛。光武帝对待士人的礼敬政策,受到当时人的欢迎,许多原来宣布不与王莽合作的士人,都先后来奔,为东汉王朝效力。

光武在即帝位后的三十四年中,实行了一系列旨在缓和社会矛盾和恢复生产的措施,以重建汉朝对全国的统治。赤眉、绿林起义的严重教训,豪强地主势力的严重威胁,使他在建立东汉王朝后,首先改变中央古代风景画鉴赏权力结构,以加强皇权;注意整顿吏治,精兵简政,释放奴婢,减轻赋税,礼贤下士,崇尚节俭。自陇蜀平后,“非警急,未尝复言军旅”,“虽身济大业,兢兢如不及”。自光武中期以后于明帝之末,其间四十余年,既未发生过内战,亦无封建割据,社会出现了基本安定的局面。《汉书·刑法志》称:“自建武、永平,民亦新免兵革之祸,人有乐生之虑,与高、惠之间同”。建武初年,全国户籍遗存的人口只有十分之二,致田野荒芜;到建武五年,情况已有所好转,土地逐渐得到垦辟。光武末年,载于户籍的人口已达到二千一百多万。光武以后的若干年内,出现了“天下安平”的时代,这与光武皇帝开创之功是不可分的。因此,光武帝统治时期,史称“中兴”。南宋诗人陈亮说:“自古中兴之盛,无过于光武”,可谓允论。一常生活:身***重綵之衣,耳不听妖冶之音,手不持珠玉之玩。建武十三年(37),他将异国贡献的千里马送去驾鼓车,将价值百金的宝剑赐给骑士。他不建造专为***游乐的苑林,不从事浪费人力物力的***。他一向提倡薄葬,将作大匠窦融向他请示园陵广袤,光武帝说:“古者帝王之葬,皆陶人瓦器,木车茅(茅草)马……今所制地不过二三顷,无为山陵,陂池才令流水而已。”中元二年(57)二月,光武临死前,遗诏曰:“朕无益百姓,皆如孝文皇帝制度,务从约省。”上行下效,在光武帝的带动和影响下,后宫妃嫔和东汉初期的一些臣僚,也多能做到生活俭朴,清廉自守。如在东汉建国初期,做过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的宣秉,“性节约,常服布被,蔬食瓦器”,家中的粮食储存不超过一担。比宣秉稍后,代宣秉为大司徒司直的王良,也是“在位恭俭……古代风景画鉴赏布被瓦器”,他的妻子还亲自到田间去曳柴,其清贫自守,可以概见。光武时期,著名的地方官会稽太守第五伦,虽身为二千石,然“躬自斩刍养马,妻执炊爨。受俸才留一月粮,余皆贱贸与民之贫赢者”。东汉初期的政治,由于君臣同心,上下一致,因而是比较清明的。

另外,光武帝在处理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和团结士人方面,也很有策略。建武二年(26),寇恂拜颍川太守,当时大将贾复任执金吾,驻在古代风景画汝南。贾复的部将因被寇恂逮捕,戮之于市。贾复引以为耻,心怀不忿,对左右说:“吾与寇恂并列将帅,而今为其所陷,大丈夫岂有怀侵怨而不决之者乎?今见恂,必手剑之。”自是寇恂常避让贾复。光武闻知,乃召见寇恂,时贾复亦在座。光武对二人说:“天下未定,两虎安得私斗,今日朕分(解也)之。”在光武帝的调解下,两人又“并坐极欢,遂共车同出,结友而去”。

王莽代汉之时,不少士人“或隐居以求其志,或回避以全其道”,其时“裂冠毁冕,相携持而去之者,盖不可胜数”。东汉建立后,光武帝为巩固新建立的***,他礼贤下士,对士大夫表示非常敬重,史称其“侧席幽人(即侧席而坐以待隐居之人),求之若不及”。例如他对王莽时代的逸民北海逢萌、太原周党,皆曾多次聘请来朝。逢萌托以老耄,迷路东西,不肯就征。

请各位帮我评价一个在三国以前的历史人物,要非常好!谢谢各位了!

刘秀更正统。

刘玄是刘秀的族兄。

刘玄(?—25年10月),即更始帝,南郡蔡阳(今湖北枣阳西南)人,自称是西汉皇裔,汉景帝刘启之子长沙定王刘发之后。

刘秀是汉高祖刘邦的九世孙,出自汉景帝子长沙定王刘发一脉,刘秀的先世,因遵行“推恩令”的原则而从列侯递降。到他父亲刘钦这一辈,只是济阳县县令这样的小官员。

刘秀政治措施:

刘秀以优待功臣贵戚为名,赐以爵位田宅,***厚禄,而摘除其军政大权。刘秀鉴于西汉前期三公权重,权柄下移,虽设三公之位,而把一切行政大权归之于设在中朝由皇帝直接指挥的尚书台。

尚书台设尚书令一人,秩千石,尚书仆射一人,六曹尚书各一人,秩皆为六百石,分掌各项政务。以下设有丞、郎、令史等官,所有一切政令都由尚书台直接禀陈皇帝,由皇帝裁决。从此,“天下事皆上尚书,与人主参决,乃下三(公)府”;“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但是到了东汉后期,有权势的大臣多加“录尚书事”的职衔,从而权柄再度下移,尚书台又蜕变为权臣专政的工具。

矫枉过直的解释

汉光武帝刘秀

刘秀(前6—57年),汉族,南阳蔡阳(今湖北枣阳西南)人。东汉王朝开国皇帝,中国古代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新朝末年,海内分崩,天下大乱,西汉皇族后裔刘秀与兄在家乡舂陵乘势起兵,与众英雄并争天下。公元25年,刘秀在河北登基称帝,建立了东汉王朝。经过长达十数年之久的统一战争,刘秀先后平灭了绿林、赤眉、隗嚣、公孙述等诸多割据势力和为数达百万的大小农民起义军,使得自新莽末年以来纷争战乱20余年的中华大地再次归于一统。天下定后,刘秀推行“偃武修文”的国策,发展生产、大兴儒学,从而奠定了日后东汉王朝近两百年的基业。

偃武修文,励精图治

自新末大乱到天下再次一统,历经近20年的时间,此间百姓伤亡惨重,战死和病饿而死者不计其数,到刘秀再次统一天下之后,天下人口已经是“十有二存”了。为了使饱经战乱的中原之地尽快的恢复和发展,刘秀则“知天下疲耗,思乐息肩。自陇、蜀平后,非儆急,未尝复言军旅”。同时,刘秀连续下达了六道释放奴婢的命令,使得自西汉末年以来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沦为奴婢的问题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也使得战乱之后大量土地荒芜而人口又不足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同时,刘秀还大力裁撤官吏,合并郡县。光武帝下诏:“并省四百余县,吏职减损,十置其一”,这样极大的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到刘秀统治的末期,人口数量达到了两千多万,增长了一倍还多,经济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集权于尚书台

光武以优待功臣贵戚为名,赐以爵位田宅,***厚禄,而摘除其军政大权。光武鉴于西汉前期三公权重,权柄下移,虽设三公之位,而把一切行政大权归之于设在中朝由皇帝直接指挥的尚书台。尚书台设尚书令一人,秩千石,尚书仆射一人,六曹尚书各一人,秩皆为六百石,分掌各项政务。以下设有丞、郎、令史等官,所有一切政令都由尚书台直接禀陈皇帝,由皇帝裁决。从此,“天下事皆上尚书,与人主参决,乃下三(公)府”;“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但是到了东汉后期,有权势的大臣多加“录尚书事”的职衔,从而权柄再度下移,尚书台又蜕变为权臣专政的工具。

注意民生 与民休息

第一,释放奴婢、刑徒。 自西汉后期以来,农民之沦为奴婢、刑徒者日益增多,成为西汉末年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化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王莽末年,不少的奴婢、刑徒参加起义;同时在一些割据势力的军队中也有不少的奴婢、刑徒。光武在重建刘汉封建***中,为了瓦解敌军、壮大自己的力量,也为了安定社会秩序、缓和阶级矛盾,曾多次下诏释放奴婢,并规定凡虐待杀伤奴婢者皆处罪。诏令免奴婢为庶人的范围主要是:王莽代汉期间吏民被非法没收为奴的;或因贫困嫁妻卖子被卖为奴婢的;在王莽末年因饥荒或战乱被卖为奴婢的;在战乱中被掠为人下妻的。另外,还规定不许任意杀伤奴婢以及废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说明奴婢的身份地位较之过去有所提高。同时,在省减刑罚的诏令中,还多次宣布释放刑徒,即“见徒免为庶民”。 第二,整顿吏治,提倡节俭。 光武鉴于西汉后期吏治败坏、官僚奢侈腐化的积弊,即位以后,注意整顿吏治,躬行节俭,奖励廉洁,选拔贤能以为地方官吏;并对地方官吏严格要求,赏罚从严。因而经过整顿之后,官场风气为之一变。故《后汉书·循吏传》有“内外匪懈,百姓宽息”之誉。 第三,薄赋敛,省刑法,偃武修文,不尚边功,与民休息。 东汉初年,针对战乱之后,生产凋敝,人口锐减的情况,光武注意实行与民休养生息政策,而首先是薄赋敛。建武六年(公元30年),下诏恢复西汉前期三十税一的赋制。其次是省刑法。再其次是偃武修文,不尚边功。光武“知天下疲耗,思乐息肩,自陇蜀平后,未尝复言军旅”。建武二十一年(公元45年),西域鄯善、东师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奉献,愿请都护。……帝以中国初定,未遑外事,乃还其侍子,厚加赏赐”。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功臣朗陵侯臧宫、扬虚侯马武上书:请乘匈奴分裂、北匈奴衰弱之际发兵击灭之,立“万世刻石之功”。光武下诏说:“今国无善政,灾变不息,人不自保,而复欲远事边外乎!……不如息民。” 第四,欲抑制豪强势力,实行度田政策。 东汉***本是在豪强势力支持下建立起来的。但豪强势力的发展,土地兼并的逐渐严重,既威胁皇权,也影响百姓生活,以及为了加强朝廷对全国垦田和劳动人手的控制,平均赋税徭役负担,于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下诏“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及户口年纪,又考察二千石长吏阿枉不平者。”就是令各郡县丈量土地,核实户口,作为纠正垦田、人口和赋税的根据。诏下之后,遇到豪强势力的***。光武下令将度田不实的河南尹张伋及其他诸郡太守十余人处死,表示要严厉追查下去。结果引起各地豪强大姓的反抗,有的地区甚而爆发武装叛乱,“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光武只得不了了之。于是,度田以失败告终因各项政策措施,都不同程度地实行,为恢复发展社会生产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使得垦田、人口都有大幅度的增加,从而奠定了东汉前期八十年间国家强盛的物质基础。

简化机构 裁减冗员

建武六年(公元30年)下诏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县国不足置长吏可合并者,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于是“条奏并有四百余县,吏职省减,十置其一”。同时,废除西汉时的地方兵制,撤销内地各郡的地方兵,裁撤郡都尉之职,也取消了郡内每年征兵训练时的都试,地方防务改由招募而来的职业军队担任。但是,到了东汉后期,州牧刺史逐渐权重,兼有军政财大权,地方兵力又逐渐兴起。

提倡儒学 表彰气节

建国后,在洛阳修建太学,设立五经博士,恢复西汉时期的十四博士之学。还常到太学巡视和学生交谈。在他的提倡下,许多郡县都兴办学校,民间也出现很多私学。 光武继承了西汉时期独尊儒术的传统,东汉建立后,即兴建太学,设置博士,各以家法传授诸经。光武巡幸鲁地时,曾遣大司空祭祀孔子,后来又封孔子后裔孔志为褒成侯,用以表示尊孔崇儒。特别是对儒家今文学派制造的谶纬迷信更是崇拜备至。同时,光武鉴于西汉末年一些官僚、名士醉心利禄,依附王莽,乃表彰气节,对于王莽代汉时期隐居不仕的官僚、名士加以表彰、礼聘,表扬他们忠于汉室、不仕二姓的“高风亮节”。

请问光武大帝刘秀在河北逃难的时候曾经疯过两年吗。我好像听说过,但在历史资料里怎么看不见到吗。

矫枉过直的解释

同“ 矫枉过正 ”。 汉 袁康 《越绝书·篇叙外传记》 :“子之复仇,臣之讨贼,至诚感天,矫枉过直,乳狗哺虎,不计祸福。” 《后汉书·仲长统传》 :“ 光武皇帝 愠数世之失权,忿彊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 三公 ,事归台阁。” 宋 朱熹 《又论仁说》 :“今欲矫其弊,反使仁字泛然 无所 归宿,而 性情 遂至於不相管,可谓矫枉过直,是亦枉而已矣。” 《 中国 学术 思想 变迁之大势》 第四章第四节:“学问之汩没性灵,至是已极,物极必反,矫枉过直。”

词语分解

矫枉的解释 矫正弯曲。 比喻 纠正偏邪。《孟子·滕文公下》“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汉 赵岐 注:“人当以直矫枉耳。”《后汉书·朱祐景丹传论》:“ 光武 鉴前事之违,存矫枉之志。” 李贤 注:“矫,正也。枉,曲也。 过直的解释 过分;失当。《汉书·地理志下》:“ 太原 、 上党 又多 晋 公族子孙,以诈力相倾,矜夸功名, 报仇 过直。” 颜师古 注:“直,亦当也。” 宋 刘敞 《张忠定谥议》:“尚书 布衣 之时,任侠自喜,破产以奉

东汉的中央官制?

中文名称: 刘秀

又名: 光武帝 字文叔

性别: 男

所属年代: 汉代

生卒年: 6—57

相关***: 光武中兴 昆阳之战 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相关人物: 刘演

生平简介

刘秀(公元前6~公元57)东汉王朝的开国皇帝。庙号世祖,谥光武帝,公元25~57年在位。字文叔。南阳蔡阳(今湖北枣阳西南)人,汉高祖刘邦九世孙,父钦曾任南顿令。

王莽末年,赤眉、绿林起义先后爆发,新莽***呈现败亡之兆。宛人李通宣扬图谶“刘氏复起,李氏为辅”,劝说刘秀起兵。地皇三年(公元22),刘秀与其兄刘演抱着恢复刘姓统治的目的,起事于舂陵(今湖北枣阳南),发动宗族、宾客,联络附近各县的地主豪强,组成一支七八千人的武装,称为“舂陵军”。舂陵军初战不利,不久与绿林军下江兵约定“合纵”。次年二月更始***建立后,刘演任大司徒,刘秀任太常、偏将军。地皇四年六月,王莽命王邑、王寻率领大军围绿林军于昆阳(今河南叶县)。刘秀突围调集援兵,与以王凤、王常为首的留守城内的义军***,重创莽军。昆阳之战对于绿林军入关和新莽***的覆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由于刘秀在昆阳之战中立了大功,刘演又夺取了宛城,他们的势力逐渐与农民军分庭抗礼。于是新市、平林的农民军将领劝更始帝刘玄杀掉刘演。刘秀闻讯赶赴宛城谢罪,以此取得了农民军的信任,被封为破虏大将军、武信侯。同年九月,新莽***覆灭。更始帝北都洛阳后,刘秀又行大司马事。不久,被派往河北地区镇抚州郡。次年五月诛灭称帝邯郸的王郎,封萧王。河北地区的豪强地主率宗族、宾客、子弟先后归附刘秀,成为他的有力支柱。此后,刘秀拒绝听从更始***的调动。同年秋,又破降和收编了河北地区的铜马、高湖、重连等部农民起义军,扩充了实力,因此,关西称刘秀为“铜马帝”。不久,刘秀派遣吴汉等袭杀更始***的尚书谢躬,与农民军彻底决裂。建武元年(公元25)六月,刘秀在群臣的拥戴下称帝于鄗(今河北柏乡北),重建汉***,不久定都洛阳,史称东汉。

东汉王朝建立的第三年,刘秀打败了赤眉农民军,控制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随即于建武五年先后削平了盘踞渔阳郡的彭宠、南郡的秦丰和齐地的张步;次年又翦除了盘踞江、淮的李宪、董宪、庞萌,统一了关东,后以笼络手段使河西的窦融归附。建武九年和十二年又先后平定和消灭了天水的隗嚣、巴蜀的公孙述。割据安定的卢芳也于建武十六年归附,不久逃往匈奴。这样,经过十二年时间,刘秀终于消平群雄,完成了统一事业。

刘秀建立东汉王朝后,为了稳定和巩固封建统治,首先致力于整顿吏治,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他鉴于西汉末年“上威不行,下专国命”的教训,于是“退功臣而进文吏”,虽封功臣为侯,赐予优厚的爵禄,但禁止他们干预政事。对诸侯王和外戚的权势,也多方限制,所以当时宗室诸王和外家亲属都比较遵奉法纪,无结党营私之名。在行政体制上,刘秀一方面进一步抑夺三公职权,“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由尚书典守机密,出纳王命,使全国政务都经尚书台,最后总揽于皇帝;另一方面,又加强监察制度,提高刺举之吏,如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和部刺史的权限和地位。建武六年,刘秀又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全国共并省四百多个县,吏职减省至十分之一。这些措施强化了皇帝的权力,达到了“总揽权纲”的目的,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封建官僚机构的行政效率。

与此同时,刘秀还***取了不少措施来安定民生,恢复残破的社会经济。如建武六年下诏恢复三十税一的旧制,并且罢郡国都尉官,停止地方兵的都试,一度废除了更役制度。次年又令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吏遣散还乡,发弛刑徒屯田边境以代替征调的戍卒等等。据史书记载,光武帝统治后期“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书调役,务从简寡”。这多少反映了东汉初年的封建租赋徭役负担,比起西汉后期和战争期间有所减轻。特别是自建武二年至四年,前后九次下诏释放奴婢,或提高奴婢的法律地位。规定民有被卖为奴婢而愿意归随父母的听其自便,奴婢主人如果拘留不放,就依法治罪,对于没有释放的官私奴婢,也在法律上给予一定的人身保障,规定杀奴婢的不得减罪,灸伤奴婢的要依法治罪,又废除了奴婢射伤人处***的法律。这些措施的实行,使大量奴婢免为庶人,对于广大流民返回农村,促进生产,无疑起了积极的作用。建武初年,全国户籍遗存的人口只有十分之二,田野荒芜,到建武五年情况已有所好转,土地逐渐得到垦辟。光武帝末年,载于户籍的人口已达到两千一百多万。

光武帝统治时期,史称“中兴”,但是,东汉***是建立在世家豪族的基础上的。刘秀在即位之后,就宣称要以“柔道”治天下。所谓“柔道”,实则就是扶植和保护世家豪族的利益。建武十五年,刘秀为了稳定封建统治秩序,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针对当时“田宅逾制”和隐瞒土地户口的严重现象,下令全国检核土地户口。郡县守、令不敢触动贵戚官僚和世家豪族,反而在清查过程中“多为诈巧,不务实核”,“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结果,激起各地农民的反抗,郡国的豪强大姓也乘机作乱。对此,刘秀***取了不同的对策。对于农民的反抗斗争是进行分化和镇压,对于大姓兵长,则在处死度田不实的河南尹张□等十几名郡守之后,即下令停止度田,向豪强地主让步。光武帝在其统治末年还“宣布图谶于天下”,企图以儒家学说与谶纬神学的混合物作为思想武器,加强对人民思想的统制。

光武帝刘秀死于中元二年。

刘秀(6-57)东汉王朝的开国皇帝。庙号世祖,谥光武帝,公元25-57年在位。字文叔。南阳蔡阳(今湖北枣阳西南)人,汉高祖刘邦九世孙,父钦曾任南顿令。

王莽末年,赤眉、绿林起义先后爆发,新莽***呈现败亡之兆。宛人李通宣扬图谶“刘氏复起,李氏为辅”,劝说刘秀起兵。地皇三年(公元22),刘秀与其兄刘演抱着恢复刘姓统治的目的,起事于舂陵(今湖北枣阳南),发动宗族、宾客,联络附近各县的地主豪强,组成一支七八千人的武装,称为“舂陵军”。舂陵军初战不利,不久与绿林军下江兵约定“合纵”。次年二月更始***建立后,刘演任大司徒,刘秀任太常、偏将军。地皇四年六月,王莽命王邑、王寻率领大军围绿林军于昆阳(今河南叶县)。刘秀突围调集援兵,与以王凤、王常为首的留守城内的义军***,重创莽军。昆阳之战对于绿林军入关和新莽***的覆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由于刘秀在昆阳之战中立了大功,刘演又夺取了宛城,他们的势力逐渐与农民军分庭抗礼。于是新市、平林的农民军将领劝更始帝刘玄杀掉刘演。刘秀闻讯赶赴宛城谢罪,以此取得了农民军的信任,被封为破虏大将军、武信侯。同年九月,新莽***覆灭。更始帝北都洛阳后,刘秀又行大司马事。不久,被派往河北地区镇抚州郡。次年五月诛灭称帝邯郸的王郎,封萧王。河北地区的豪强地主率宗族、宾客、子弟先后归附刘秀,成为他的有力支柱。此后,刘秀拒绝听从更始***的调动。同年秋,又破降和收编了河北地区的铜马、高湖、重连等部农民起义军,扩充了实力,因此,关西称刘秀为“铜马帝”。不久,刘秀派遣吴汉等袭杀更始***的尚书谢躬,与农民军彻底决裂。建武元年(公元25)六月,刘秀在群臣的拥戴下称帝于鄗(今河北柏乡北),重建汉***,不久定都洛阳,史称东汉。

东汉王朝建立的第三年,刘秀打败了赤眉农民军,控制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随即于建武五年先后削平了盘踞渔阳郡的彭宠、南郡的秦丰和齐地的张步;次年又翦除了盘踞江、淮的李宪、董宪、庞萌,统一了关东,后以笼络手段使河西的窦融归附。建武九年和十二年又先后平定和消灭了天水的隗嚣、巴蜀的公孙述。割据安定的卢芳也于建武十六年归附,不久逃往匈奴。这样,经过十二年时间,刘秀终于消平群雄,完成了统一事业。

刘秀建立东汉王朝后,为了稳定和巩固封建统治,首先致力于整顿吏治,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他鉴于西汉末年“上威不行,下专国命”的教训,于是“退功臣而进文吏”,虽封功臣为侯,赐予优厚的爵禄,但禁止他们干预政事。对诸侯王和外戚的权势,也多方限制,所以当时宗室诸王和外家亲属都比较遵奉法纪,无结党营私之名。在行政体制上,刘秀一方面进一步抑夺三公职权,“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由尚书典守机密,出纳王命,使全国政务都经尚书台,最后总揽于皇帝;另一方面,又加强监察制度,提高刺举之吏,如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和部刺史的权限和地位。建武六年,刘秀又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全国共并省四百多个县,吏职减省至十分之一。这些措施强化了皇帝的权力,达到了“总揽权纲”的目的,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封建官僚机构的行政效率。

与此同时,刘秀还***取了不少措施来安定民生,恢复残破的社会经济。如建武六年下诏恢复三十税一的旧制,并且罢郡国都尉官,停止地方兵的都试,一度废除了更役制度。次年又令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吏遣散还乡,发弛刑徒屯田边境以代替征调的戍卒等等。据史书记载,光武帝统治后期“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书调役,务从简寡”。这多少反映了东汉初年的封建租赋徭役负担,比起西汉后期和战争期间有所减轻。特别是自建武二年至四年,前后九次下诏释放奴婢,或提高奴婢的法律地位。规定民有被卖为奴婢而愿意归随父母的听其自便,奴婢主人如果拘留不放,就依法治罪,对于没有释放的官私奴婢,也在法律上给予一定的人身保障,规定杀奴婢的不得减罪,灸伤奴婢的要依法治罪,又废除了奴婢射伤人处***的法律。这些措施的实行,使大量奴婢免为庶人,对于广大流民返回农村,促进生产,无疑起了积极的作用。建武初年,全国户籍遗存的人口只有十分之二,田野荒芜,到建武五年情况已有所好转,土地逐渐得到垦辟。光武帝末年,载于户籍的人口已达到两千一百多万。

光武帝统治时期,史称“中兴”,但是,东汉***是建立在世家豪族的基础上的。刘秀在即位之后,就宣称要以“柔道”治天下。所谓“柔道”,实则就是扶植和保护世家豪族的利益。建武十五年,刘秀为了稳定封建统治秩序,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针对当时“田宅逾制”和隐瞒土地户口的严重现象,下令全国检核土地户口。郡县守、令不敢触动贵戚官僚和世家豪族,反而在清查过程中“多为诈巧,不务实核”,“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结果,激起各地农民的反抗,郡国的豪强大姓也乘机作乱。对此,刘秀***取了不同的对策。对于农民的反抗斗争是进行分化和镇压,对于大姓兵长,则在处死度田不实的河南尹张□等十几名郡守之后,即下令停止度田,向豪强地主让步。光武帝在其统治末年还“宣布图谶于天下”,企图以儒家学说与谶纬神学的混合物作为思想武器,加强对人民思想的统制。

光武帝刘秀死于中元二年。

为什么会出现”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除三公、九卿、尚书台以外,东汉又有各级将军,也是中央要员,《后汉书·百官志一》云: 比公者四:第一大将军,次骠骑将军,次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将军。 大将军位在三公之上,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在三公之下。前、后、左、右将军,位在上卿之下,不常置,东汉中期以后,太后临朝称制,外戚执政,常***借兵权以自重。于是,大将军便成为中央的主要官员了,并与太傅三公合称为五府。《通考·职官考》云: 自安帝,政理衰缺,始以嫡舅耿宝为大将军,常在帝都。顺帝即位,又以皇后父、兄弟相继为大将军,如三公,汉末犹在三公上。梁冀、窦武、何进皆以大将军录尚书事,专制朝政。将军下设长史、司马各1人,皆千石,从事中郎2人,六百石,职参谋政。此外,又有掾属29人,令史及御属31人,均在府中供职。将军领兵的,都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每部校尉1人,比千石,掌领兵,是统率营部或某一兵种的武官。军司马1人,比千石,主兵。部下有曲,曲有军侯1人,比六百石,掌监军。曲下有屯,有屯长1人,比二百石。凡不设置校尉部的,但置军司马1人。又有***司马、***侯,都是副贰之职。所属兵员多少无定额。其余杂号将军,有事则置,因事命号,事已则罢。也有部曲、司马、军侯以领兵,也有掾、史分掌兵器与营务。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复置度辽将军,以护南单于,因其内部时有不稳,遂为常设将军。灵帝时设“西园八校尉”防守京都洛阳,以宦官负主要责任,开宦官统兵之恶例。东汉***对于少数民族,也设有多种专官,如“使匈奴中郎将”、“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等。 东汉的地方官,仍沿袭西汉旧制,分封王、侯与州、郡、县双轨並置。 一、州(郡)官 东汉划天下为十二州,每州置刺史1人,其首都所属之州,设司隶校尉1人。《后汉书·百官志》云: 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六百石……成帝更为州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复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属司隶校尉。 东汉地方官之权力比西汉要大得多,例如司隶校尉,不仅部领三辅、三河、弘农七郡,主察举非法,而且“无所不纠,唯不察三公”。顺帝时,中常侍王甫、曹节弄权,太尉段颎谗附佞幸。当时阳球为司隶校尉,奏请收执王甫和段颎,送洛阳狱,阳球亲自拷问。王甫父子皆死杖下,段颎***。李膺当司隶校尉,中常侍张让之弟张朔为野王县令,贪残无道,枉杀孕妇,闻膺到任,藏于张让住宅合柱中,李膺亲率从事破柱取朔,即杀之于洛阳狱。当此之时,诸黄门常侍休沐(***日),不敢擅出宫。桓帝问其故,皆说怕李校尉。司隶校尉能出席中央的“廷议”,並且他的坐位在九卿之上。《后汉书·宣秉传》云: 光武特诏御史中丞(宣秉)与司隶校尉、尚书令会同並专席而坐,故京师号曰“三独坐”。 司隶校尉属吏有从事史12人;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功曹从事,主州部选署官吏及一应事务;别驾从事,凡校尉巡察州部时,则奉引,并录众事;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如有军事,则置兵曹从事,掌兵事。此外,还有郡国从事,每郡国各1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由州自行辟除,通为百石。又有***左25人,主簿录阁下事,省文书。门亭长掌州正门。门功曹书佐掌选用。《孝经》师主监试经。《月令》师主时节祠祀。律令师主平法律。簿曹书佐主簿书。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1人,各主一郡文书,以郡吏补用,每年换一次。 司隶校尉所部之外的十二州,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改州牧为刺史。刺史常以每年八月巡察所部郡国,录囚徒,课殿最。西汉的刺史,本是中央派遣的一种视察官,他们的任务是周行郡国,刺探政情,年终回京复奏,原非固定的行政官吏。但到东汉时,刺史已有一定的治所和自己的衙门,每年遣吏向司徒府汇报。西汉旧制,州牧奏二千石长吏不称职者,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案验,然后黜退。东汉光武不任三公,权归刺史,有所劾奏,便加黜退,刺史权威愈重。其属吏皆有从事史,***佐,人员与司隶略同,但无都官从事,以功曹从事为治中从事。灵帝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又改刺史为州牧。自此以后,刺史就由中央派遣的视察官,一变而为地方行政官。东汉的地方行政,也由郡县的二级制,一变而为州、郡、县***制了。 二、郡国官 东汉有郡国105个,除司隶所部七郡外,有王国27个,列郡71个。其中豫州部郡国6,冀州部9,兖州部8,徐州部5,并州部9,幽州部11,青州部6,荆州部7,扬州部6,益州部12,凉州部12,交州部9。 《后汉书·百官五》云: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相如太守,有长史,如郡丞。 还有中尉1人,皆二千石,职如郡都尉,主盗贼,郎中令1人,仆1人,皆千石。郎中令是掌王、大夫及郎中等宿卫官,还有仆1人,仆主车及驭。又有治书,六百石,如尚书。谒者,四百石,随王所使。又有礼乐长、卫士长、医工长、永苍长、祠祀长,皆比四百石。《百官志》又云:“列侯所食县为侯国……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侯国置相1人,如县令长,不臣于侯,但须纳租于侯,以户数为限。食封千户以上者,置家丞、庶子各1人,不满千户者,不置家丞。县侯、乡侯、亭侯之封,为东汉所创设,但东汉侯王不过徒拥虚号,权力已远远不如西汉了。其所属封国的政治,皆由中央所派之傅相主持,而所谓王侯傅相其实就是中央派遣的地方官。 列郡,每郡置太守1人,二千石。因东汉建都洛阳,河南郡为京畿所在地,故称河南尹。其地位高于太守。河南尹奉朝请如九卿,秩中二千石。每郡置丞1人,掌治民,郡在边地的,又有长史1人,掌兵马,皆六百石。又有郡司马,在长史之下(都尉下也有司马,二者不可混同)。王国之相、列卿太守皆掌治民,进贤能,除奸猾,春行所属县,劝民农桑,赈救贫乏。秋冬遣文无害吏(公平正直,无所枉害),审讯囚犯,使罪当其法,无所冤滥。对属官课其殿最。西汉有郡都尉,比二千石,治郡兵,备盗贼,据《后汉书·百官志》载:“建武六年(公元30年),省诸郡都尉,並职太守。”东汉以郡都尉并于太守,可见东汉太守不仅听郡政,並且典郡兵了。所以东汉的太守又称“郡将”。但在边郡往往置都尉或属国都尉,且有分县,掌治其民,比于小郡。如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置西河,上郡属国都尉。十五年(公元105年)又置辽东西部都尉。安帝以西羌数犯三辅,复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 郡太守置诸曹掾、史。有功曹史,主选署功劳(即掌任用迁转与记录功过);有五官掾署,理功曹及诸曹事;有五部督邮书掾,以监督所属各县;有门亭长1人,主府门;有主记室史,主录事和发出通知。阁下和诸曹各有书佐、幹,主文书。 三、县邑道官 郡国之下为县,皇后、公主食邑为邑,在少数民族聚居之地为道(“道”在西汉已有)。大县置令1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置长,三百石。侯国的相,其官阶如县令或县长,皆掌治其民,劝善惩恶,理讼狱,禁盗贼。秋冬各计其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然后向所属的郡国汇报。在县令、长之下,置县丞1人;县尉,大县2人,小县1人。丞主文书,典管仓狱,尉主盗贼,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诸曹掾、史,大致如郡掾。皆有主簿、功曹、狱掾,有县三老,掌教化。 县以下为乡,大率十里为乡。乡置有秩、啬夫、三老游徼。凡大乡,由郡任命有秩1人,秩百石。小乡,由县任命啬夫1人。皆主一乡之事,了解民间善恶,定其徭役先后。了解民间贫富,定其赋税多少。三老掌教化,凡忠孝节义,足为法式者,皆旌表其门,以倡导从善去恶。游徼掌巡察,禁止奸盗。又有乡佐,主收赋税。 乡之下为亭,亭置亭长,主求捕盗贼。尉、游徼、亭长皆习五兵,即、戟、楯、刀剑、甲铠。 亭之下为里,里置里魁,掌一里百家。里之下为什,什有什长,主十家事。什之下有伍,伍有伍长,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恶,以告监官。伍之下就是最基层的人民群众。 边郡有障塞尉,守卫边塞,以防外敌侵犯。近塞县皆置尉,百里1人,士史、尉史各2人,巡行边塞。 凡县出盐多的,置盐官,主收盐税。出铁多者,置铁官,主鼓铸,手工业者多的,置工官,主工税,有水池渔利多者,置水官,主平水收鱼税。随事置吏,不在县吏名额之内。 总之,东汉官制的特点是:(一)中央集权加强,从“尚书台”之组织可以看出;(二)地方形成州、郡、县***之制,以强化对各级地方的控制。但由于“州牧”事权过重,形成东汉末年军阀割据的局面;(三)重视少数民族的事务,设专官以统治少数民族地区。这不但对少数民族地区加强了控制,而且对发展边区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东汉中后期为何会外戚和宦官专权?

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的中央机构制度。几千来,中国中央机构总的来说是遵行了秦始皇的三公九卿制的模式。即使是从隋唐开始及其以后的三省六部制也是遵行其道的。只是结合各自时期统治需要略有变化而已。

秦始皇时的三公:百官之首的丞相;总管军事的太尉;主管监察的御史大夫。九卿:掌管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管宫殿警卫的郎中令;掌管宫门屯卫的卫尉;掌管御用车马的太仆;掌管刑法的廷尉;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的典客;掌管皇族、宗室谱系名籍的宗正;掌管财政的治粟内史;掌管山海池泽税收的少府。“汉承秦制”,汉朝没有多大改动秦制。后来汉武帝改革,成立了中朝(内朝),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东汉光武帝对三公九卿制做了大的改动,成立了尚书台,使得三公名不副实,出现了“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的情况。此后经过魏晋时期和南北朝时期,三公九卿制逐渐向三省六部制过渡,最终在隋朝形成三省六部制,并一直延续到清朝。其间虽小有改动,但是本质相同,万变不离其宗。

三省: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各***官为丞相。六部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长官为尚书,副官为侍郎。三省六部之官员就如三公九卿一样掌管着全国的一切权力。

东汉前期,亦即光武帝、明帝、章帝时期,皇帝本人能够控制国家的政治权力。但进入东汉中期以后,从和帝开始,东汉***内部,出现了外戚、宦官轮流把持国家最高权力的局面。这种情况,贯穿于整个东汉中后期的历史,成为东汉政治史的一个重要特点。

东汉时期,出现外戚宦官轮流专权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以下三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东汉加强中央集权的努力走向了反面。 贯穿于中国官僚制度发展史的一条主线,就是要解决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问题。东汉建立后,刘秀***取了种种措施,来加强皇权。《后汉书*仲长统传》说,“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窍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东汉王朝仍然设置名为宰相的“三公”——司徒(丞相),太尉,司空(御史大夫)。三公虽然享有崇高尊荣的地位和名誉,秩禄高达万石,但是,三公不能管理具体的事务,仅仅是“坐而论道”而已。刘秀把具体的权力,交给了号称“台阁”的尚书台。

“尚书”原来是少府辖下的机构,西汉中期,武帝刘彻以“尚书”为基础,设置了与外朝相对应的“内朝”。汉武帝选用一些中下级官吏,作为自己的侍从与助手,给他们以侍中、给事中、常侍等头衔,与“尚书”的长官尚书令一起,组成宫中决策机构,称为“内朝”或者“中朝”。原来的三公九卿等朝廷官员称为“外朝”。外朝无决策权,只是执行内朝命令。朝廷大臣要参与机要,必须要有“领尚书事”或者“平尚书事”的头衔。

东汉建立后,刘秀将“尚书”的职权范围和机构进一步扩大,发展成为“尚书台”。尚书台的正副长官分别为尚书令和尚书仆射,另设尚书左右丞各一人,作为尚书令仆的辅佐官。尚书台下设置“六曹”,各曹的长官为侍郎,六曹分别管理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三公曹”负责监察;“吏部曹”负责任免官吏;“民曹”负责赋役税收;“客曹”负责少数民族事务和外交事务;“二千石曹”负责刑罚诉讼;“中都曹”负责首都治安。尚书台官员的品位并不高,尚书令秩仅千石,尚书仆射秩仅六百石;各曹的长官“侍郎”仅四百石;而具体管理事务的长官“令史”,秩仅二百石。尚书台各级官员的官阶虽低,但是,朝廷之上,事无巨细,无所不掌,权力极大,直接听命于皇帝。东汉对尚书台“官小权大”的这种安排,目的就是更便利于皇帝的控制。

刘秀加强皇权的这种措施,在东汉初年确实起到了明显的作用。然而,到了东汉中期,却发生了一种微妙的权力转移。尚书台职微权重,既拥有实际权力,又便于皇帝控制。而尚书台既然便利于皇帝自己控制,自然也就便利于外戚的控制,自然也就便利于宦官的控制。不论是外戚,还是宦官,只要加有“平尚书事”、“录尚书事”的头衔,就能指挥、控制尚书台,而一旦控制了尚书台,就等于把国家***掌握在了自己手中。所以说,中央职能部门职微权重的这种安排,给外戚与宦官轮流专权提供了制度方面的便利。

第二,东汉时期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是外戚宦官专权的阶级基础。豪强地主的势力到东汉中期更为发展。他们在经济上抢占土地,争夺人口,就必然在政治上争夺权利。

东汉的外戚,一般都是功臣宿将,名门大族,他们是豪强地主上层的代表。东汉的外戚,主要有“马、窦、邓、梁”四大家族。东汉明帝的马皇后,是大功臣马援的女儿;章帝的窦皇后,是大功臣窦融的曾孙女;和帝的邓皇后,是功臣邓禹的孙女;顺帝的梁皇后,是功臣梁统的后代。这四大家族,集功臣与外戚于一身,势力非常强大。除了马皇后一门,能够自我谦抑之外,其余的几家,都是专横跋扈,显赫一时。

据《后汉书*窦融传》记载:“窦氏一公、两侯、三公主、四二千石,相与并时。自祖及孙,官府邸第相望京邑,奴婢以千数,于亲戚、功臣中莫与为比。”窦融的曾孙窦宪,因女弟立为章帝皇后,崇贵日盛,专横跋扈,连皇室成员也惧怕其三分。窦宪曾以低价强买章帝姐姐沁水公主的庄园,而公主竟然不敢与窦宪计较。章帝知道后,大怒,当面严厉斥责窦宪曰:“深思前过,夺主田园时,何用愈赵高指鹿为马?久念使人惊怖。昔永平中,常令阴党、阴博、邓叠三人更相纠察,故诸豪戚莫敢犯法者,而诏书切切,犹以舅氏田宅为言。今贵主尚见枉夺,何况小人哉!国家弃宪如孤雏腐鼠耳。”

据《后汉书*邓禹传》记载:“邓氏自中兴后,累世宠贵,凡侯者二十九人,公二人,大将军以下十三人,中二千石十四人,列校二十二人,州牧、郡守四十八人,其余侍中、将、大夫、郎、谒者不可胜数,东京莫与为比。”`

《后汉书*梁冀传》记载:“冀一门前后七封侯,三皇后,六贵人,二大将军,夫人女食邑称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余卿、将、尹、校五十七人。(梁冀)在位二十余年,究极满盛,威行内外,百僚侧目,莫敢违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亲豫。”

宦官一般出身低微,目不识丁,为一般人所不齿。然而一旦掌权之后,宦官也开始兼并土地,上升为地主阶级。我们说,宦官并不一定都是坏人,宦官中也时有出类拔萃者,修《史记》的太史公,发明造纸术的蔡侯,下西洋的三保太监,都在青史上留有好名。宦官虽然不都是坏人,但是,宦官政治却一定是黑暗的。这是因为:第一,宦官身受腐刑,性情上变态,对社会、对正常人存在着仇视心理;第二,宦官没有后代,因此也就不受道德观念的丝毫约束;第三,宦官出身低微,目不识丁,没有文化素养;第四,宦官只懂得送往迎来,阿谀奉承,而没有任何政治经验。

东汉时期,宦官在政治上与外戚争夺,在经济上也疯狂地扩张,他们霸占土地,强取民财,略取民女,胡作非为,民愤极大。据《后汉书*宦者列传》载,大宦官侯览“贪侈奢纵,前后请夺人宅三百八十一所,田百一十八顷。起立第宅十有六区,皆有高楼池苑,堂阁相望,饰以绮画丹漆之属,制度重深,僭类宫省。又豫作寿冢,石椁双阙,高庑百尺,破人居室,发掘坟墓。虏夺良人,妻略妇子……”

中常侍苏康、管霸等“用事于内,遂固天下良田美业,山林湖泽”。到东汉后期,灵帝与宦官更是公开卖官,由于所得金钱贮存于西园,史称“西园卖官”,上至公卿,下到地方守令,皆有定价,一手交钱,一手给官。

宦官上升为豪强地主,但不为上层豪门及清流所看重,乃是豪强地主下层的政治代表。

第三个原因是,东汉从中期的和帝开始,皇帝多数夭折,往往是幼主继位,母后临朝。东汉中后期的十一个皇帝继位时的年龄情况是:

和帝,年十岁;L!2

殇帝,百日小儿;6

安帝,十三岁;]-&

(前)少帝刘懿,年不详;$ I:i

顺帝,十一岁;sLjI

冲帝,两岁;M=%9

质帝,八岁;ZN

桓帝,十五岁;*n&E'

灵帝,十二岁;Fs:"1=

少帝,十七岁,P#7

献帝,九岁。m*bW1

由于皇帝大多夭亡,太子年幼继位,于是,就出现了母后临朝,垂廉听政的情况。《后汉书*皇后纪》评论说: “东京皇统屡绝,权归女主,外立者四帝,临朝者六后,莫不定策帷帟,委事父兄,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贤以专其威。”

这些垂廉听政的太后们,年龄都不大,一般不过二十几岁。她们死了老公,精神空虚颓废,无以寄托,把思想感情的关注点,从夫妻生活转移到朝廷大事的处理上来。然而,这些年轻的太后们没有起码的社会经验和统治经验,也基本上没有文化知识。她们根本没有能力来驾驭国家机器,只好依靠自己娘家的的父兄,帮助自己来处理国家大事。这样一来,国家***便落到了外戚的手中。

当皇帝成年后,为了夺回***,解除外戚的威胁,只有依靠自己身边的宦官了。皇帝幼长深宫,势单力薄,关系最密切者,莫过于宦官。正如《后汉书*宦者列传》所说:“内外臣僚,莫由亲接,所与居者,唯阉宦而已。”皇帝自幼,一切就由宦官照管。宦官照管皇帝的日常起居,熟悉皇帝的性情习惯,是皇帝身边唯一的亲信。当皇帝长大成人,要求拿回本来就属于自己的政治权力的时候,必然地同企图继续专权的外戚集团产生矛盾。在同外戚集团的斗争中,宦官也就天然地成为皇帝的盟友。于是,在宦官的协助下,皇帝夺回了***。夺回***之后,有功的宦官“遂享土地之封,超登公卿之位”,国家的权力便落到了这写有功的宦官手中。然而,当皇帝死去,新君继位,宦官由于政治身份卑贱而不能辅政,于是又有新的外戚上台。这种外戚宦官轮流专权的局面,就成为东汉中后期政治的一个显著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