赭衣塞路囹圄成市的读音,囹圄成市,赭衣半道

tamoadmin 成语出处 2024-07-10 0
  1. 为什么秦始皇在古代是千古罪人呢?
  2. 求《汉书刑法志》原文及翻译
  3. 秦朝是怎么灭亡的?
  4. 秦朝末年,反秦势力为何大都打着“楚国”的旗号呢?

愁怨读音为[chóuyuàn]。

愁怨解释:

赭衣塞路囹圄成市的读音,囹圄成市,赭衣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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愁怨,汉语词语,拼音是chóuyuàn,意思是忧愁怨恨。

愁怨造句:

1、满腹的愁怨,叠加在夙兴夜寐的绞索里损我柔肠。

2、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姑娘。她是有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在雨中哀怨,哀怨又彷徨。

3、时钟一圈圈,不变的是惦念;把问候融进清风,吹散你的愁怨;把情意泡进绿茶,独品一份香甜;把祝福揉进琴弦,弹奏在你快乐的心间;道一声,幸福平安!

4、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

5、戴望舒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得结着愁怨的姑娘。

6、短信捎来四月的天,思念荡漾在湖畔,让微风吹散你的愁怨,掩不住的是你如花的笑靥。清明到,愿你把往事看淡,把风景看遍,幸福天天绕身边。

7、大暑天气多变,不变的是祝愿。阳光炙烤的,是融融的情意;狂风席卷的,是深深的惦念;炸雷横扫的,是你淡淡的愁怨。

8、母亲节了,妈妈,我为您梳个头吧:理出开心,欢心,称心,安心,放心,童心;散落烦恼,烦闷,烦心,愁苦,愁怨,愁绪。祝福母亲,天天有今日,年年有今朝。

9、远处,飘来一缕愁怨而低徊的笛声,在这苦涩的黄昏夕阳里,散播,如泣如诉,令人听来,柔肠百结。

描写愁怨的古诗:

1、枫桥夜泊张继: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风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2、虞美人李煜: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3、相见欢李煜: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4、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李白: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5、钗头凤陆游(节选):

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为什么秦始皇在古代是千古罪人呢?

故不仁爱则不能群,不能群则不胜物,不胜物则养不足。群而不足,争心将作,上圣卓然先行敬让博爱之德者,众心说而从之,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第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夫人宵天地之貌,怀五常之性,聪明精粹,有生之最灵者也。爪牙不足以供耆欲,趋走不足以避利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将役物以为养,用仁智而不恃力,此其所以为贵也。故不仁爱则不能群,不能群则不胜物,不胜物则养不足。群而不足,争心将作,上圣卓然先行敬让博爱之德者,众心说而从之。从之成群,是为君矣。归而往之,是为王矣。《洪范》曰“天子作民父母,为天下王”圣人取类以正名,而谓君为父母,明仁、爱、德、让,王道之本也。爱待敬而不败,德须威而久立,故制礼以崇敬,作刑以明威也。圣人既躬明哲之性,必通天地之心,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动缘民情,而则天象地。故曰:先王立礼,“则天之明,因地之性”也。刑罚威狱,以类天之震曜杀戮也。温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长育也。《书》云“天秩有礼”,“天讨有罪”。故圣人因天秩而制五礼,因天讨而作五刑。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大者陈诸原野,小者致之市朝,其所繇来者上矣。

自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颛顼有共工之陈以定水害。唐、虞之际,至治之极,犹流共工,放讙兜,窜三苗,殛鲧,然后天下服。夏有甘扈之誓,殷、周以兵定天下矣。天下既定,戢臧干戈,教以文德,而犹立司马之官,设六军之众,因井田而制军赋。地方一里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故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也,有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备具,是谓乘马之法。一同百里,提封万井,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千六百井,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乘,此卿大夫***地之大者也,是谓百乘之家。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万井,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千乘,此诸侯之大者也,是谓千乘之国。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故称万乘之主。戎马、车徒、干戈素具,春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狝,冬大阅以狩,皆於农隙以讲事焉。五国为属,属有长。十国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四为州,州有牧。连师比年简车,卒正三年简徒,群牧五载大简车、徒,此先王为国立武足兵之大略也。

周道衰,法度堕,至齐桓公任用管仲,而国富民安。公问行伯用师之道,管仲曰“公欲定卒伍,修甲兵,大国亦将修之,而小国设备,则难以速得志矣”於是乃作内政而寓军令焉,故卒伍定歑,而军政成歑。连其什伍,居处同乐,死生同忧,祸福共之,故夜战则其声相闻,昼战则其日相见,缓急足以相死。其教已成,外攘夷狄,内尊天子,以安诸夏。齐桓既没,晋文接之,亦先定其民,作被庐之法,总帅诸侯,迭为盟主。然其礼已颇僭差,又随时苟合以求欲速之功,故不能充王制。二伯之后,浸以陵夷,至鲁成公作丘甲,哀公用田赋,搜、狩、治兵、大阅之事皆失其正。《春秋》书而讥之,以存王道。於是师旅亟动,百姓罢敝,无伏节死难之谊。孔子伤焉,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故称子路曰“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而子路亦曰“千乘之国,摄歑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治其赋兵教以礼谊之谓也。

春秋之后,灭弱吞小,并为战国,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乐,用相夸视。而秦更名角抵,先王之礼没於*乐中矣。雄桀之士因势辅时,作为权诈以相倾覆,吴有孙武,齐有孙膑,魏有吴起,秦有商鞅,皆擒敌立胜,垂著篇籍。当此之时,合纵连衡,转相攻伐,代为雌雄。齐愍以技击强,魏惠以武卒奋,秦昭以锐士胜。世方争於功利,而驰说者以孙、吴为宗。时唯孙卿明於王道,而非之曰“彼孙、吴者,上势利而贵变诈。施於昏嫚之国,君臣有间,上下离心,政谋不良,故可变而诈也。夫仁人在上,为下所卬,犹子弟之卫父兄,若手足之扞头目,何可当也。邻国望我,欢若亲戚,芬若椒兰,顾视其上,犹焚灼仇雠。人情岂肯为其所恶而攻其所好哉。故以桀攻桀,犹有巧拙。以桀诈尧,若卵投石,夫何幸之有。《诗》曰: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言以仁谊绥民者,无敌於天下也。若齐之技击,得一首则受赐金。事小敌脆,则偷可用也。事巨敌坚,则焕然离矣。是亡国之兵也。魏氏武卒,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嬴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如此,则其地虽广,其税必寡,其气力数年而衰。是危国之兵也。秦人,其生民也狭厄,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隐之以厄,狃之以赏庆,道之以刑罚,使其民所以要利於上者,非战无由也。功赏相长,五甲首而隶五家,是最为有数,故能四世有胜於天下。然皆干赏蹈利之兵,庸徒鬻卖之道耳,未有安制矜节之理也。故虽地广兵强,鳃鳃常恐天下之一合而共轧己也。至乎齐桓、晋文之兵,可谓入其域而有节制矣。然犹未本仁义之统也。故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直秦之锐士,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敌汤、武之仁义”

故曰“善师者不陈,善陈者不战,善战者不败,善败者不亡”若夫舜修百僚,咎繇作士,命以“蛮夷猾夏,寇贼奸轨”,而刑无所用,所谓善师不陈者也。汤、武征伐,陈师誓众,而放擒桀、纣,所谓善陈不战者也。齐桓南服强楚,使贡周室,北伐山戎,为燕开路,存亡继绝,功为伯首,所谓善战不败者也。楚昭王遭阖庐之祸,国灭出亡,父老送之。王曰“父老反矣。何患无君”父老曰“有君如是其贤也”相与从之。或奔走赴秦,号哭请救,秦人为之出兵。二国并力,遂走吴师,昭王返国,所谓善败不亡者也。若秦因四世之胜,据河山之阻,任用白起、王翦豺狼之徒,奋其爪牙,禽猎六国,以并天下。穷武极诈,士民不附,卒隶之徒,还为敌仇,猋起云合,果共轧之。斯为下矣。凡兵,所以存亡继绝,救乱除害也。故伊、吕之将,子孙有国,与商、周并。至於末世,苟任诈力,以快贪残,急城盈城,争地满野。孙、吴、商、白之徒,皆身诛戮於前,而国灭亡於后。报应之势,各以类至,其道然矣。

汉兴,高祖躬神武之材,行宽仁之厚,总揽英雄,以诛秦、项。任萧、曹之文,用良、平之谋,骋陆、郦之辩,明叔孙通之仪,文武相配,大略举焉。天下既定,踵秦而置材官於郡国,京师有南、北军之屯。至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外有楼船,皆岁时讲肄,修武备云。至元帝时,以贡禹议,始罢角抵,而未正治兵振旅之事也。

古人有言“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鞭扑不可弛於家,刑罚不可废於国,征伐不可偃於天下。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顺耳。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文德者,帝王之利器。威武者,文德之***也。夫文之所加者深,则武之所服者大。德之所施者博,则威之所制者广。三代之盛,至於刑错兵寝者,其本末有序,帝王之极功也。

昔周之法,建三典以刑邦国,诘四方:一曰,刑新邦用轻典。二曰,刑平邦用中典。三曰,刑乱邦用重典。五刑: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所谓刑平邦用中典者也。凡者踣诸市,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囿,完者使守积。其奴,男子入於罪隶,女子入舂槁。凡有爵者,与七十者,与未龀者,皆不为奴。

周道既衰,穆王眊荒,命甫侯度时作刑,以诘四方。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髌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盖多於平邦中典五百章,所谓刑乱邦用重典者也。

春秋之时,王道浸坏,教化不行,子产相郑而铸刑书。晋叔向非之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谊,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怾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莅之以强,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於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於上,并有争心,以征於书,而侥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郑国,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於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货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歑子产报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材,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偷薄之政,自是滋矣。孔子伤之,曰“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无所错手足”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於曾子,亦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陵夷至於战国,韩任申子,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亨之刑。

至於秦始皇,兼吞战国,遂毁先王之法,灭礼谊之官,专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日县石之一。而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

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於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於时者,作律九章。

当孝惠、高后时,百姓新免毒蠚,人欲长幼养老。萧、曹为相,填以无为,从民之欲而不扰乱,是以衣食滋殖,刑罚用稀。

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劝趣农桑,减省租赋。而将相皆旧功臣,少文多质,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吏安其官,民乐其业,畜积岁增,户口浸息。风流笃厚,禁罔疏阔。选张释之为廷尉,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罚大省,至於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

即位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淳于公无男,有五女,当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缓急非有益”其少女缇萦,自伤悲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亡繇也。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遂下令曰“制诏御史: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与。吾甚自愧。故夫训道不纯而陷焉,《诗》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休,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

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奏言“肉刑所以禁奸,所由来者久矣。陛下下明诏,怜万民之一有过被刑者终身不息,及罪人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於盛德,臣等所不及也。臣谨议请定律曰:诸当完者,完为城旦舂。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止者,笞五百。当斩右止,及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复有笞罪者,皆弃市。罪人狱已决,完为城旦舂,满三岁为鬼薪、白粲。鬼薪、白粲一岁,为隶臣妾。隶臣妾一岁,免为庶人。隶臣妾满二岁,为司寇。司寇一岁,及作如司寇二岁,皆免为庶人。其亡逃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前令之刑城旦舂岁而非禁锢者,完为城旦舂岁数以免。臣昧死请”制曰“可”是后,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斩右止者又当死。斩左止者笞五百,当劓者笞三百,率多死。

景帝元年,下诏曰“加笞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狱尚不全。至中六年,又下诏曰“加笞者,或至死而笞未毕,朕甚怜之。其减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又曰“笞者,所以教之也,其定箠令”丞相刘舍、御史大夫卫绾请“笞者,箠长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当笞者,笞臀。毋得更人,毕一罪乃更人”自是笞者得全,然酷吏犹以为威。***既重,而生刑又轻,民易犯之。

及至孝武即位,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征发烦数,百姓贫耗,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轨不胜。於是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其后奸猾巧法,转相比况,禁罔浸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於几阁,典者不能遍睹。是以郡国承用者驳,或罪同而论异。奸吏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议者咸冤伤之。

宣帝自在闾阎而知其若此。及即尊位,廷史路温舒上疏,言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语在《温舒传》。上深愍焉,乃下诏曰“间者吏用法,巧文浸深,是朕之不德也。夫决狱不当,使有罪兴邪,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伤之。今遣廷史与郡鞠狱,任轻禄薄,其为置廷平,秩六百石,员四人。其务平之,以称朕意”於是选於定国为廷尉,求明察宽恕黄霸等以为廷平,季秋后请谳。时上常幸宣室,斋居而决事,狱刑号为平矣。时涿郡太守郑昌上疏言“圣王置谏争之臣者,非以崇德,防逸豫之生也。立法明刑者,非以为治,救衰乱之起也。今明主躬垂明听,虽不置廷平,狱将自正。若开后嗣,不若删定律令。律令一定,知所避,奸吏无所弄矣。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也,政衰听怠,则廷平将招权而为乱首矣”宣帝未及修正。

至元席初立,乃下诏曰“夫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今律、令烦多而不约,自典文者不能分明,而欲罗元元之不逮,斯岂刑中之意哉。其议律、令可蠲除轻减者,条奏,唯在便安万姓而已”

至成帝河平中,复下诏曰“《甫刑》云五刑之属三千,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今大辟之刑千有馀条,律、令烦多,百有馀万言,奇请它比,日以益滋,自明习者不知所由,欲以晓喻众庶,不亦难乎。於以罗元元之民,夭绝亡辜,岂不哀哉。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博士及明习律、令者议减***及可蠲除约省者,令较然易知,条奏。《书》不云乎。惟刑之恤哉。其审核之,务准古法,朕将尽心览焉”有司无仲山父将明之材,不能因时广宣主恩,建立明制。为一代之法,而徒钩摭微细,毛举数事,以塞诏而已。是以大议不立,遂以至今。议者或曰,法难数变,此庸人不达,疑塞治道,圣智之所常患者也。故略举汉兴以来,法令稍定而合古便今者。

汉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彭越、韩信之属皆受此诛。

至高后元年,乃除三族罪、袄言令。

孝文二年,又诏丞相、太尉、御史“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卫善人也。今犯法者已论,而使无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收,朕甚弗取。其议”左、右丞相周勃、陈平奏言“父、母、妻、子、同产相坐及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也。收之之道,所由来久矣。臣之愚计,以为如其故便”文帝复曰“朕闻之,******悫,罪当***从。且夫牧民而道之以善者,吏也。既不能道,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法反害於民,为暴者也。朕夫见其便,宜熟计之”平、勃乃曰“陛下幸加大惠於天下,使有罪不收,无罪不相坐,甚盛德,臣等所不及也。臣等谨奉诏,尽除收律、相坐法”其后,新垣平谋为逆,复行三族之诛。由是言之,风俗移易,人性相近而习相远,信矣。夫以孝文之仁,平、勃之知,犹有过刑谬论如此甚也,而况庸材溺於末流者乎。

《周官》有五听、八议、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五听: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八议:一曰议亲,二曰议故,三曰议贤,四曰议能,五曰议功,六曰议贵,七曰议勤,八曰议宾。三刺: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三宥:一曰弗识,二曰过失,三曰遗忘。三赦:一曰幼弱,二曰老眊,三曰蠢愚。凡囚,“上罪梏拲而桎,中罪梏桎,下罪梏。王之同族拲,有爵者桎,以待弊”高皇帝七年,制诏御史“狱之疑者,吏或不敢决,有罪者久而不论,无罪者久系不决。自今以来,县道官狱疑者,各谳所属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当报。所不能决者,皆移廷尉,廷尉亦当报之。廷尉所不能决,谨具为奏,傅所当比律、令以闻”上恩如此,吏犹不能奉宣。故孝景中五年复下诏曰“诸狱疑,虽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厌者,辄谳之”其后狱吏复避微文,遂其愚心。至后元年,又下诏曰“狱,重事也。人有愚智,官有上下。狱疑者谳,有令谳者已报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自此之后,狱刑益详,近於五听三宥之意。三年复下诏曰“高年老长,人所尊敬也。鳏、寡不属逮者,人所哀怜也。其著令:年八十以上,八岁以下,及孕者未乳,师、朱儒当鞠系者,颂系之”至孝宣元康四年,又下诏曰“朕念夫耆老之人,发齿堕落,血气既衰,亦无逆乱之心,今或罗於文法,执於囹圄,不得终其年命,朕甚怜之。自今以来,诸年八十非诬告、杀伤人,它皆勿坐”至成帝鸿嘉元年,定令“年未满七岁,贼斗及犯殊死者,上请廷尉以闻,得减死”合於三赦幼弱、老眊之人。此皆法令稍近古而便民者也。

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善人为国百年,可以胜残去杀矣”言圣王承衰拨乱而起,被民以德教,变而化之,必世然后仁道成焉。至於善人,不入於室,然犹百年胜残去杀矣。此为国者之程式也。今汉道至盛,历世二百馀载,考自昭、宣、元、成、哀、平六世之间,断狱殊死,率岁千馀口而一人,耐罪上至右止,三倍有馀。古人有言“满堂而饮酒,有一人乡隅而悲泣,则一堂皆为之不乐”王者之於天下,譬犹一堂之上也,故一人不得其平,为之凄怆於心。今郡、国被刑而死者岁以万数,天下狱二千馀所,其冤死者多少相覆,狱不减一人,此和气所以未洽者也。

原狱刑所以蕃若此者,礼教不立,刑法不明,民多贫穷,豪杰务私,奸不辄得,狱犴不平之所致也。《书》云“伯夷降典,哲民惟刑”,言制礼以止刑,犹堤之防溢水也。今堤防凌迟,礼制未立。***过制,生刑易犯。饥寒并至,穷斯滥溢。豪杰擅私,为之囊橐,奸有所隐,则狃而浸广:此刑之所以蕃也。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省刑,本也。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末矣”又曰“今之听狱者,求所以杀之。古之听狱者,求所以生之”与其杀不辜,宁失有罪。今之狱吏,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功名,平者多患害。谚曰“鬻棺者欲岁之疫”非憎人欲杀之,利在於人死也。今治狱吏欲陷害人,亦犹此矣。凡此五疾,狱刑所以尤多者也。

自建武、永平,民亦新免兵革之祸,人有乐生之虑,与高、惠之间同,而政在抑强扶弱,朝无威福之臣,邑无豪杰之侠。以口率计,断狱少於成、哀之间什八,可谓清矣。然而未能称意比隆於古者,以其疾未尽除,而刑本不正。

善乎。孙卿之论刑也,曰“世俗之为说者,以为治古者无肉刑,有象刑、墨鲸之属,菲履赭衣而不纯,是不然矣。以为治古,则人莫触罪邪,岂独无肉刑哉,亦不待象刑矣。以为人或触罪矣,而直轻其刑,是者不死,而伤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轻,民无所畏,乱莫大焉,凡制刑之本,将以禁暴恶,且惩其未也。者不死,伤人者不刑,是惠暴而宽恶也。故象刑非生於治古,方起於乱今也。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以类相从者也。一物失称,乱之端也。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刑不当罪,不祥莫大焉。夫征暴诛悖,治之威也。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犯治之罪故重,犯乱之罪故轻也。《书》云刑罚世重世轻,此之谓也”所谓“象刑惟明”者,言象天道而作刑,安有菲屦赭衣者哉。

孙卿之言既然,又因俗说而论之曰“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汤、武顺而行之者,以俗薄於唐、虞故也。今汉承衰周暴秦极敝之流,俗已薄於三代,而行尧、舜之刑,是犹以鞿而御駻突,违救时之宜矣。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钳一等,转而入於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岁以万数,刑重之所致也。至乎穿窬之盗,忿怒伤人,男女*佚,吏为奸臧,若此之恶,髡钳之罚又不足以惩也。故刑者岁十万数,民既不畏,又曾不耻,刑轻之所生也。故俗之能吏,公以杀盗为威,专杀者胜任,奉法者不治,乱名伤制,不可胜条。是以罔密而奸不塞,刑蕃而民愈嫚。必世而未仁,百年而不胜残,诚以礼乐阙而刑不正也。岂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论,删定律、令,籑二百章,以应大辟。其馀罪次,於古当生,今触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伤人与盗,吏受赇枉法,男女*乱,皆复古刑,为三千章。诋欺文致微细之法,悉蠲除。如此,则刑可畏而禁易避,吏不专杀,法无二门,轻重当罪,民命得全,合刑罚之中,殷天人之和,顺稽古之制,成时雍之化。成、康刑错,虽未可致,孝文断狱,庶几可及。《诗》云“宜民宜人,受禄於天”。《书》曰“立功立事,可以永年”。言为政而宜於民者,功成事立,则受天禄而永年命,所谓“一人有庆,万民赖之”者也。

求《汉书刑法志》原文及翻译

毛说,秦始皇在统一中国以后,丧失了进取的方面,志得意满,耽于泆乐,求神仙,修宫室,残酷地压迫人民,到处游走,消磨岁月,无聊得很。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反对暴秦,就包括反对秦始皇,完全是正义的。

秦朝时弩射不中罚钱,

农具用坏抽二十鞭子,

秦朝的秦简证明。

戍边没证明罚戍边四个月,

母牛不生育,赀罚畜牧吏。

各种连坐,逼动用七十万人修墓。

陨石坠落杀尽百里之人,

不过2000万人的天下徭役无数,

至子而亡。

另外,赭衣塞路,囹圄成市,表示罪人塞满了道路,监狱可以堆成一座城市。

史书说秦始皇割六国之君,劓杀其民。于是赭衣塞路,有鼻者丑。故百姓鸟惊兽骇,不知所归命。

《容斋随笔》论秦之凶恶:

秦之恶自三代讫于五季,为天下君而得罪于民,为万世所麾斥者。

就是说秦始皇的凶恶得罪了天下万民,被万世痛斥与当做教训(和近代日本暴行一样)

孽海花中评价

因是那一种帝王,暴也暴到吕政、奥古士都、成吉思汗、路易十四的地位。

宋胡宏五峰集认为秦吕政是穷欲极凶。

朱元璋亲自下令将秦始皇与杨广钉在耻辱柱上,作为永远的耻辱与反面教材,警告后人,不要重蹈覆辙。以后,帝王庙也没有秦始皇与杨广。

后人也认为秦始皇让百姓,穿着牛马牲口一样的衣服,吃着犬的猪食衣只是[衣牛马之衣,食只是食犬彘之食。

史书记载:

自古以来,还没有像秦朝这样用乱救乱,严重危害天下人民的。秦朝遗留下来的毒素像残余的火焰,到现在还没有熄灭,它使习俗薄恶,人民欺诈顽劣,抵触抗拒,犯法乱德,***达到如此严重的地步。

扬雄在其《剧秦美新》一文中称之为“秦余”,也就是历史上多余的一个皇朝的意思。

后面有人认为秦始皇恶闻其过,杀直谏之士,禁偶语之人,及其祸败,行道之人皆知之,而己独不知。堪称秦始皇起罪恶的典型。

中国华夏先人几乎一致的结论:至于暴秦,天理几于灭绝。就是秦始皇时代天理几乎灭亡。

杨慎《廿一史弹词》也唾弃暴君秦始皇;

因巡狩,至沙邱,銮舆晏驾。

鲍鱼车,同载轀,厮混尸灵。

历代民间多将秦始皇称吕政,古代将暴君钉在反面教材的耻辱柱上来教育后代,

比如三字经口诀教育后代:

吕不韦,暗灭嬴,赵姬娠,献异人。生吕政,号始皇,灭六国,都咸阳;用李斯,多异见,变封建,为郡县;焚书籍,坑儒生,收兵器,铸金人;遣蒙恬,修长城。想天下,传子孙,谁知天,最难测,生赵高,实奸贼,杀扶苏,立胡亥,传二世,国即败。

史书说腐朽之木不可雕,粪土之墙不可圬竟是形容秦始皇。

如麻成语也诞生于秦始皇,史书说:死人如乱麻,因以张楚并起。

其遗毒余烈,至今未灭,

至今未灭真是一句预言,几千年后恬不知耻地为暴秦用地毯网文洗地证明了这一点。

秦朝是怎么灭亡的?

原文及翻译:古文直译的具体方法主要有对译、移位、增补、删除、保留等。

1.对译

对译是按原文词序,逐字逐句地进行翻译。这是直译最基本的方法,也是直译的第一个步骤。古今汉语词序一致,句法结构相同的句子,今译时不用改变原句词序,只要从现代汉语中选择恰当的词语来翻译原句中的字词就可以了。

对译的好处是逐字逐句落实,可以避免漏译——漏译是初学时经常出现的问题。由于古今汉语句子结构的相同之处很多,所以凡是能够对译的地方都要对译。对译有困难或对译后意思表达还不够清楚、句子不通顺的,才能用移位、增补等方法作适当的调整。

2.移位

移位是指古代汉语某些词序与表达方式与现代汉语不同,翻译时要按现代汉语表达习惯移动词语位置。

3.增补

增补是指古代汉语省略或表达过于简古的地方,今译时要作必要的增补。

增补词语时应该慎重,要“惜字如金”,只有在不增补词语原意就无法表达清楚的情况下,才能增补。

4.删减

与“增补”相反,删减是指原文中个别词语可以删掉不译。文言文中某些表达方式和某些虚词,现代汉语中已不再使用,也没有类似的句法结构和相应的虚词,遇到这种情况,只要译文已把原文的意思表达清楚了,个别词语可以不译。

5.保留

保留指原文中有些词语可以不译而直接保留在译文中。

凡古今意义相同的词语,特别是许多基本词汇,如人、牛、山、草等,当然可以保留不译;象一些表示已经消失的古代事物的词语,诸如人名、国名、历史地名、民族名及官号、年号、谥号、特殊称谓、特殊学术用语以至专业术语等,一般都可保留不译。

上述五种具体方法中,对译是最基本的,其他几项则是根据具体情况在对译基础上的调整。我们在今译时应当灵活运用各种方法,以求既准确地译出原文内容,又行文通畅,符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范和表达习惯。

秦朝末年,反秦势力为何大都打着“楚国”的旗号呢?

提到大秦王朝的灭亡,很多人会说主要是赵高祸害的结果。其实秦王朝的灭亡是多种原因造成的,赵高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并不算是非常重要的因素罢了。

今天很多人歌颂秦始皇,***如你生活在他的时代里,恐怕你就不会有这种观念了。“天下苦秦久矣”是当时人们的共识,秦军虽然战斗力依然强大,但当戍卒陈胜登高一呼之后,秦王朝在短短两年内崩塌,这只说明了一个问题,靠暴政维系的***是不可能长久的。

大家熟知的一句话就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并没有改变战争时期一贯的做法,依然是依靠严刑峻法来维系其统治。《汉书·刑法志》中引用董仲舒的一段话说秦朝是:“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意思是道路上到处都是穿囚服的人,监狱里热闹得跟市场一样。当然,这或许有文学性的夸张。但是,就在陈胜起义之后不久,有一个叫蒯通的人就对范阳县令说道:“足下为范阳令十年矣,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大家可以看看汉朝初年人们对秦王朝的记载,这并不完全是胜利者的一面之词。生活在秦朝,做秦始皇的百姓肯定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早在秦始皇还活着的时候,各地已经开始有了反抗的星火。比如,汉高祖刘邦在秦朝起初当了个亭长,后来干脆逃亡拉起一支小队伍,在芒砀山一带与***对抗。

所以,从根本上说,秦王朝之所以二世而亡,就是因为秦始皇在统一天下之后,并没有对百姓的生活带来什么好处,反而加重了百姓的负担。正如贾谊所论,***如秦始皇在统一天下之后能够改变以往的暴政,能够善待百姓,秦王朝也不一定会那么快崩溃。在西汉初年,陆贾更是当面对刘邦说:“乡使秦以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意思是说,***如秦始皇能够对百姓好一点儿的话,哪里还有你的机会?

至少中国古代的历史一再证明了,百姓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贾谊说:“自古至于今,与民为仇者,有迟有速,而民必胜之。”我想这段话也是大家所熟知的。

至于赵高的弄权的确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但并不是根本原因。赵高在杀了秦二世掌握了权力之后不久,就秦王子婴所杀。***如天下百姓不起来反抗,赵高根本不可能撼动秦王朝的基业。

同样的道理,东汉王朝后期宦官弄权,加速了东汉王朝的崩溃。但根本原因也是东汉王朝后期百姓民不聊生,当时的百姓发出了这样的呼声:“头如鸡割复鸣,发如就剪复生,吏不必可畏,小民从来不可轻。”张角、张宝、张梁的黄巾军虽然被镇压,而大汉朝也陷入风雨飘摇之中。

后世的历史一再证明,单有宦官弄权,并不一定导致亡国。百姓们揭竿而起才是最根本的原因。

秦朝末年,?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加上严酷的刑律?赭衣塞路,囹圄成市?,陈涉吴广的振臂一呼之下,全国上下,起义四起。

大泽乡起义

秦末?楚国?起义?

陈涉建立的张楚***打的是楚国旗号,项羽与刘邦也是拥立楚怀王熊槐之后,楚义帝熊心,一时之间,楚国成了反秦势力的主导力量。最终,刘邦攻破咸阳,秦王子婴白马素车,向刘邦的起义军投降,秦朝灭亡。

这样的结局,似乎印证了当初楚怀王客死于秦时,楚国的南公说过的:?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意为即使楚国只剩到三个氏族(昭?昭阳、屈?屈原、景?景差三氏),也能灭掉秦国。难道这真实天意注定?

秦灭六国

最强的反秦有生力量

早在秦灭六国之时,楚国便一直陷在贵族体制的泥沼之中,当时的楚国,集权程度很差,除最后项燕对王翦的抵抗动员了20万人之外,基本上没有能够动员大量军队。

虽然这是楚国灭亡的原因,但同样的,在客观上这也保护了楚国的有生力量。

在六国之中,大大小小门阀贵族使得楚国政治?碎片化?,秦统一后,将六国大量的贵族遣送咸阳,只有幅员辽阔的楚国,各层次贵族里漏网之鱼不少。即使是项燕这样大破李信二十万大军的名将,依旧在江东留有子嗣,这也成了深入楚国人民的最后一个救命稻草。

随着姬朝奔楚,将一大笔珍贵的难以想象文化带去了被中原国家视为蛮夷的楚国 。

而此时的楚制,其实也沿袭了周制,即封建自治。因此,在陈涉首举义旗之后,楚国出现了?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的现象,其原因就在于秦国向六国强制推行秦法,与秦法与楚俗有差异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