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名单大概判刑多久_卖名单会怎么判

tamoadmin 成语解析 2024-07-08 0
  1. 有人说人贩子应该被判死刑,不然出来还会拐卖孩子,对此你怎么看?

伪学历会被判刑。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1):“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伪造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据犯罪情节判刑,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

贩卖名单大概判刑多久_卖名单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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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资料扩展: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流程如下:

(1)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委会的选举应由村民选举委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组成人员一般是三至七人,一经产生就应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其主要工作有:一是接受有关部门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培训本村选举工作人员,三是进行村民登记,公布选举名单,并处理村民对选举名单的意见,四是组织选民酝酿、推荐、提名候选人,根据投票结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五是同选民商定选举方式和投票表决方式,六是确定、公布选举日期、地点和投票站,主持选举及表决,七是受理和调查村民有关选举的申诉和控告,八是监督选举过程,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九是整理和建立选举工作档案,总结选举工作,十是处理选举工作中的日常事项;

(2)进行村民登记,确定选民名单。依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属本村村民、到选举日为止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符合这三个条件的村民就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登记确认,列入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

(3)提名候选人。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村民个人提名候选人,即“海选”,二是村民联合提名。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即由村民提名产生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后,在正式选举中都应实行差额选举;

(4)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村委会选举***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选民在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可作出四种选择:投赞成票、投反对票、另选他人、弃权。投票结束后,应当进行公开计票,计票时应设有由村民推选的监票人和计票人。计票结束后,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有人说人贩子应该被判***,不然出来还会拐卖孩子,对此你怎么看?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秽的书刊、影片、音像、或者其他*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司法解释

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出版、贩卖、传播*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出版、贩卖、传播*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出版、贩卖、传播*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出版、贩卖、传播*秽**、表演、动画等***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出版、贩卖、传播*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出版、贩卖、传播*秽电子刊物、、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出版、贩卖、传播的*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严重后果的。

其实,我认为很多时候并不是什么问题都确定的,就比如说人的性格本身就是不同的,所以也会分好人和坏人,在坏人当中相对的来讲也会分好人和坏人,确实不可否认的,有些罪犯是死性不改,他们在以后,出了监狱还会重操旧业,依然做一些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的事情,但是这毕竟是少数,我相信很大一部分人经过监狱里的劳动改造都会有所感悟,出去以后会做一个好人,所以说我个人不是很同意这种看法,因为人都要有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觉得我们可以从以下处理方式改进:

1、加刑处理

首先我认为,当然是可以给那些人贩子改过的机会,也就是说他们在以后放出去了,如果还会犯同样的错误,那么我建议对他们实施加刑处理,也就是说,第2次再犯同样的错误,那么在刑罚上对他们加倍处理,比如说第1次判了他们10年,第2次就判他们终身监禁,而且是不可以减刑的那种终身监禁,对待他们来讲,如果不重一点刑罚,那么很难起到威慑作用。

2、变成黑人

如果他们一再犯错的话,可以把他们变成“黑人”,我说的这种黑人是在他们的信用上,或者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不给他们优待,比如说不可以坐飞机、火车、汽车等等等等,也就是说不让他们接受公平的待遇,这样的情况下就会给他们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3、提升偏远山区生活质量

如果我们仔细注意的话,就会发现这些人口贩子都是一些偏远山区出来的,他们的家乡也非常的贫穷,我认为这是主要原因,那么我们只要努力的提升偏远山区的生活质量,对他们实施正规的良好教育,相信慢慢的,他们就不会再犯法了。